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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诊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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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诊时携带证件和资料

发布时间:2020-01-22 22:57

滦州市人民医院提醒广大群众,来医院就医时需携带身份证

 门诊看病时用身份证可以直接挂号,曾经来医院办理就诊卡的请及时携带就诊卡就医。

 如需办理住院,用身份证办理住院登记。

 城镇居民办理出入院需携带:身份证

 职工办理出入院需携带:医保卡、身份证

 生育患者办理出入院携带:

住院:准生证、身份证、职工医保携带医保卡

出院:准生证、身份证、职工医保携带医保卡、出生医学证明

 异地就医患者办理出入院需携带:

自然疾病的城乡、职工均须携带社保卡、身份证

 意外伤害(没有第三方)办理出入院:

职工医保住院医保卡、身份证、去医保科取意外伤害登记表

职工医保出院医保卡、身份证、意外伤害登记表

城乡患者出院:在本院自费结账,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办理报销(人保公司地址:胜利路北口、电话7129905)。

 新生儿出院需携带:母亲身份证、孩子户口本、出生证明


特别提醒

每位患者出院时,还需另外携带诊断证明、出院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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